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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救助一个陷入困境的孩子?

    澎湃新闻记者 葛明宁 编辑 黄霁洁

    把孩子带离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有时像从坚硬的泥土里拔出一个“柔软的萝卜”。

    中国裁判文书网曾披露这样一个案例:壮壮(化名)出生在云南。他是母亲与同村村民未婚同居后生的孩子,生父不认他,母亲和生父分手后与另一村民同居,壮壮成了“多余的孩子”。

    壮壮五岁时,幼儿园老师和村民都发现他身上有各种伤,向当地区妇联举报。区妇联与镇政府调查后,对壮壮的“养父”提出批评教育。但一年半后,又有村民发现壮壮手臂被打骨折。

    区妇联派员来了解情况,发现壮壮头顶部、额头、嘴部、眼部、背脊等地方都有明显伤痕。壮壮的母亲辩称是孩子自己摔的,还说她与现男友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且又怀孕了,没办法监护壮壮。

    母亲和“养父”都表示不愿再抚养壮壮,不让他回家,判决书显示,“壮壮本人害怕被打亦不愿回家”。于是,村干部把孩子带回村委会照管了一个多月。最终,经法院判决,壮壮由当地社会福利院监护。

    在这一案例中,对壮壮的救助涉及幼儿园和村民、村委、妇联、司法机构等多个环节,若任何一环缺乏责任心和执行力,对壮壮的伤害可能还会继续。其中,第一发现人尤其重要。

    近期,多起虐童案引发广泛关注,其中一起案件中,姐弟俩被生父和继母虐待长达五年,学校老师和当地妇联都曾找过家长,家长反而称“我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

    近日,澎湃新闻采访多位学者和资深社工,试图更好地理解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疑难之处。我们想知道,当家庭内部失控,外部力量如何及时干预,以救助一个陷入困境的孩子?

    当孩子陷入困境

    事实上,为解决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最后一米”问题,除了在法律层面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在前期试点多年的基础上,国务院还曾于2021年6月发文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

    儿童主任们肩负着收集、初步处理区域内困境儿童线索的责任。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儿童主任要开展信息排查、发现各类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和其他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等),逐个建立档案,还要定期对已登记的困境儿童走访,工作量可观。

    采访中,澎湃新闻收集了一些儿童主任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请你试着代入一位有心做事的儿童主任吧:

    这一天,一对夫妻要离婚,两人大闹,当着孩子的面拳脚相加,孩子在哭。居民提醒之下,你上门查看。

    孩子哭得厉害,难以沟通。你看见,他脸上有伤,可能以前就夹在父母中间,遭到殴打。你不确定孩子此前遭遇过什么,要向周边邻居请教。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邓锁对澎湃新闻表示,2021年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写入强制报告制度,即“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这一制度在一些场景里落实得不错,例如,现在酒店发现小于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开房,都报给公安。但邓锁说:“对于‘父母打小孩’,一些人还没有报告的意识。”

    在你这次的救助工作中,你恰好与附近居民熟悉,他们既有观察能力、又不怕得罪人。他们相继告知你,这对夫妻暴躁、无业,经常打孩子、让孩子挨饿。你决定独自冒着被他父母阻拦的风险,请公安协助你,把孩子带出家门,带到村(居)委办公室,安抚他。

    新的问题出现了,这对父母亲可能很快赶来接走孩子,你要拒绝,但面临挑战。

    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郭佳墨在其毕业论文里描述了一些农村儿童主任的困境:儿童主任是村党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会会计兼任的,为他们提供指导的乡镇民政办公室儿童督导员一职也并非专任,而是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许多儿童主任对儿童工作投入时间有限,政策知晓度低、沟通不多。也因此,有法规专门作出规定,要求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

    你及时回忆起,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规定了七种民政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的情形,包括“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等。对于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安置,或者交由社会福利院等机构抚养。

    也就是说,作为社区干部,你需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而这需要完善的机制。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胡如意说,在一些交流活动中,有负责儿童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吐露,一些部门人手也不充沛,而且搞不清配合社工做一些事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有时还得用上熟人关系。

    你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沟通顺畅。警察及时协助你留存证据,证明“孩子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当地民政部门也快速响应。

    于是,你成功拒绝孩子父母带走孩子,把孩子留在身边,或者暂时送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

    你的工作远远没有结束。根据儿童主任的职责,你要继续参与评估,分析这对父母是否认识到错误、生活状态是否好转,以决定他们能否接回孩子;如果孩子回家,你需持续对这家人进行走访、保证孩子不再遭到虐待。

    一些儿童主任感到经费不太够支持长期走访。郭佳墨在硕士学位论文里记录了一位儿童主任陈原(化名)的原话。陈原也是他们村的村支书,儿童主任只是他的工作之一。陈原所在的村里有几个父母离婚或父母残疾的孩子,他觉得“去这家看他拿东西,去那家不拿,(他们)会觉得我走关系,不公平”。

    郭佳墨的老师、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黄君表示,有一些由几个自然村合并而成的行政村,有几千人口,唯一的儿童主任要去走访一些平时毫不认识的人,逢年过节,不好空着手去。

    他曾给一些儿童主任提供培训,有儿童主任抱怨:“骑摩托去看孩子的钱还得我自己贴。”

    如果你判断这对父母已失去监护孩子的能力,孩子送回去还将遭严重伤害,又怎么办?

    孩子处于“临时监护”状态,就无法获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无能力抚养或不愿抚养的儿童)的身份,进而无法被纳入相关的保障范围,寄养家庭也无法获得全部为人父母的权利,不能在上学、就医等事务上为孩子签字。根据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撤销儿童监护权应由民政部门、妇联、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由法院下判。

    因此,你和一起配合诉讼的政府工作人员,被要求一定要把证据收集完整。

    在前述壮壮一案中,虽然他的母亲表示“放弃抚养权,希望好心人收养壮壮”,妇联仍收集了十名村民的口供,并附有公安出具的伤情鉴定,才顺利将壮壮的监护权转移至当地社会福利院。

    黄君曾就监护权转移问题进行调研,他表示,基层单位有时生怕看上去有暴力倾向的父母生事、纠缠不休。

    黄君记得一名社区干部给他描述的困境。该干部负责的区域内,有一对“问题夫妻”,男的贩毒入狱,女的对孩子不管不顾,她是很极端的——“把孩子往居委会一丢”。社区干部把孩子送去福利院,这位母亲又给社区书记打电话:“你要把我的孩子照顾好。”这种话被解读为一种威胁,居委会的人一直下不了正式告她的决心。

    最终,你们打赢了撤销孩子父母监护权的官司。如果孩子不想去福利院,需要为孩子寻找新的寄养家庭。为了确保摆脱了暴力父母的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你仍需要定期走访,与孩子建立起长期关系,保护他们。

    接下来的难题是,合适的寄养家庭不好找。

    黄君走访过不同的寄养家庭,有一些事,他难以忘记。比如,一个婶婶,拿着侄子作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的补助,却让侄子睡在阴暗潮湿的车库里。

    他同时提到,长期住社会福利院,过集体生活,可能对儿童的身心发育也不好。

    黄君惋惜地说,前述曾被母亲丢在居委会里的孩子,因为长期处于“临时监护”状态,一直住在一个条件不太好的福利院,与不能自理的老人混养。他去看望他们:“孩子的眼神呆呆的。”

    他说,一些社区干部预见到要遇到很多麻烦,可能要卷入孩子不同亲戚之间的扯皮,在某一个环节放弃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父母履行不好监护权的情况,是非常多样的”

    邓锁也长期关注着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他对澎湃新闻分析,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对于“监护失职”、“监护不当”的家庭,要由国家权力部门接过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界一般将这一变化解读为“国家监护制度”的确立。

    邓锁表示,对于一名儿童主任前去“拯救小孩”可能遭遇的困难,我国一些省份发布了写给社区干部的“介入监护失职家庭指南”等文,但还是写得有些简略。他建议,应当出台一些更细致的指南,并且多宣传加强社会关爱儿童的意识,同时协调不同政府部门、接纳社会力量,让更多人与儿童主任一起完成工作。

    此外,他认为,关于民政部提出的“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兜底”应当不完全是被动兜底,也就是不应等一些恶性事件已发生,国家力量才介入,也应在注意到一些家庭有失能迹象时,有一些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邓锁注意到一些社会新闻里,有的父母已展露出需要教育、监督,甚至需要责罚的迹象,他认为,若无干预,有可能发生更恶劣的事。

    今年2月,有媒体报道广东潮州有一对夫妇在大桥上吵架,父亲把一个孩子扔到了水里。视频显示,孩子的母亲赶忙下水去捞,父亲愣了一会儿也下水去救,留下另一个孩子在桥上大哭。据目击者称,最终靠路人帮忙,三人都安全,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邓锁看了新闻想,这样的家庭已明显功能失调,后期是否会有社工介入?

    理想的情况是,儿童主任在明确的指南与社会力量“加持”之下,不再对介入“别人家的家务事”感觉惧怕,并且能处理好一些个性化的儿童困境。

    邓锁曾参与广东一地“护苗队”制度建设,“护苗队”一般由公安、学校、社区和妇联志愿者组成。邓锁表示,父母履行不好监护权的情况是非常多样的。学者会把未成年人会遇到的侵害分出不同的危险程度,给在一线接触未成年人的“护苗队员”参考。

    比如,一个孩子总是很压抑、悲伤,经过老师的关怀询问,她说遭到家庭成员侵害,这属于“高危”,公安应立刻出警,同时“护苗队”联系一些社会资源,为孩子提供心理辅导。

    正在从事相关公益活动的云南省文山州公益慈善联合会(原文山州社会工作促进会)负责人王芳,对澎湃新闻提到了他们的经验——有一次他们进驻一个社区,举办宣传关爱儿童的活动,有一个房东报告,说自己的房子正由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租住着,他似乎不怎么上学,也不怎么出门。王芳记得,社工上门了解情况,男孩父母离婚之后,母亲去了外地。他有一些逆反情绪,他爸就“随他去”,他要离家出走也随他去。

    王芳从事了十年一线儿童工作。她表示,囿于见识和生活压力,孩子出现一些不好的倾向,家长放弃管教,这是不罕见的情况。儿童工作者首先要让父母了解作为父母的责任和怎么做好父母。

    后来,在社工代为沟通之下,孩子和父亲的关系有了缓和。

    邓锁回忆,广东的“护苗队”还遇到过这样的情境,令人简直意想不到——有一家人全是烟民,家里烟雾缭绕,孩子总在咳嗽,情绪也不好。

    社工想劝劝这一家人,但“很难改变监护人的习惯”,好在这家人“房子还比较大”,社工改造出了一个小隔间,让孩子相对逃离二手烟。

    烟雾虽可厌,但这一家人还有自然的感情在:“爸爸(在其他方面)很爱这个孩子,给他很多零花钱。”

    他特别提醒,更好的儿童工作不是一味地把困境儿童带走,交由福利院管理,而是基层的儿童主任及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做好“守门人”,也就是普通人与国家之间的中介,通过现场了解一个孩子与家庭的感情状况,来决定什么时候孩子交由国家照顾,什么时候还给他/她的亲人。

    何时问责,何时激励?

    邓锁表示,一方面,随着人口流动性加大,儿童保护的具体工作正在变得更复杂,他呼吁给儿童福利工作更多的资源倾斜;但另一方面,“并不是资源越多就一定做得越好,一些地方做得不够好,也不能全怪社会资源不够”。

    邓锁认为,要把儿童工作做好,还应明确“问责”机制——一个居民对社区报告“隔壁打小孩”,就有权追踪社区及后续的各政府部门如何介入,明显不作为的人要受惩罚。

    邓锁还曾参与过另一个“责任压实”的项目。在宁波市鄞州区,对于当地的一部分困境儿童,服务他们的社工机构可以适时提议,就具体某个儿童的经济保障、教育支持、心理健康等复杂问题,由多部门协同进行会商。

    政策框架上,他解释,区民政局负责“行政牵头”,提供会商机制的合法性支持与跨部门资源的协调整合,提供救助资源与政策底线的“兜底”保障。社工机构则负责“专业牵头”,具体联络各相关部门,并承担需求评估、平台搭建、服务督导及成效评估等职责。

    据邓锁观察,当地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关系较好,政府重视儿童工作,才能由社工机构具体联络相关部门,还对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评估。

    邓锁说,对儿童的救助格外需要外部力量监督,因为儿童工作链条很长,容易“盯丢了”。

    他举例,一个孩子离家出走,经路过居民报告,政府把他送回家,然后呢?可以料想,孩子想要逃离的家庭,可能原本就在破裂的边缘,孩子以后仍然需要帮助。这种情况下,格外需要有人一直注视着这名未成年人,并关注有责任照顾小孩的民政、教育等部门是否持续作为。

    而从儿童主任一职来看,黄君则说,表现好的也许评为优秀儿童主任,但在基层,儿童工作相关的考核经常不敌对其他工作的考核,比如招商引资、促进生育等。用很大心思去照顾好区域内的儿童,对于基层工作者来说有时显得吃力不讨好。

    激励机制缺失的情况下,黄君几次在对儿童主任的培训中,进行他自己并不喜欢的“恐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出了事你们要担责任。”

    王芳回忆起她曾经所在的云南省文山州第八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的一次服务,以说明一项具体的儿童工作可能牵涉多个部门,其中一些看似细枝末节的工作,都需要具体的人去协调。而复杂的“协调”工作,在技巧上几乎难以言传。

    2017年左右,当地有自媒体拍到路边出现了一个简易的棚子,里边住着几个穿着破旧的孩子,大的将近十岁,一对双胞胎像上幼儿园的年纪,却都没有上学,孩子们由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带着。该女子文化程度不高,是云南当地人。她什么证件也掏不出。

    作为社会力量的“第八天”社工陪着这一家人,慢慢打开这个女子的心防,向她了解情况,找出证件。同时,多部门联动,民政局协调了卫健委、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经亲子鉴定,确认了这名女性和几个孩子的血缘关系,为他们检查身体,为一家人申请廉租房。

    在邓锁的观察中,在公益领域,一些项目的做法是对一些功能失调的家庭进行早期干预,比如发现父母即将离异的儿童,在他们遭遇更严重的情感忽视之前,先提供一些关心、帮扶。但这样的项目因为不易于讲“帮助不良少年走上正路”这样的故事,难以短期出成绩,也会遭遇募款困难。

    不过,如果一直坚持做,相关的儿童工作可能给一个地区带来长久的益处。

    胡如意曾去云南与王芳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她记得一个细节:当地为困境儿童提供夏令营,为期三周,有百来个孩子参加。主持夏令营的年轻志愿者以前就是夏令营的营员,当年的孩子回来“反哺”,形成社会力量的自然延续。

    如果你发现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

    公安报警电话:110

    检察服务热线:12309

    妇联维权热线:12338

    各地有上线不同的用于报告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的小程序,也可直接向你的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当地公安、教育、民政部门当面反映。

    (实习生张采儿、汪子涵、易悠扬对本文亦有贡献)

    设计 白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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